2020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名)
2020河北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名)已公布,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2020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汉沽管理区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工作需要,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的15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协助民警承担辖区的社区警务、巡逻盘查、反恐处突、接受群众求助等职责任务。
二、招聘条件、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户籍(含原户籍地为汉沽管理区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汉沽管理区户籍),户籍日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2日至2002年8月22日出生)的公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2和岗位3的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从事警务辅助人员;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附件1《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数额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22日通过“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委员会hangu.tangshan.gov.cn”网站、“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汉沽管理区第一小学(南门),咨询电话:022-6921336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每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名者现场提交《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与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面试和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内容主要是:五官端正;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合格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执行。
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结果将在汉沽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予以公示。
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汉沽管理区第一小学(南门)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考生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和培训机构。(笔试期间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手机、计算器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数,如出现录取名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只确定该名次之前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取消该名次(人选)录取资格。
笔试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汉沽管理区第一小学(南门)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户籍地派出所政审。汉沽公安分局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汉沽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招聘人员性质为警务辅助人员,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汉沽管理区财政统一保障,月岗位工资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六、考试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前一律扫描“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
(2)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除验证身份时,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考生座位间隔应1米以上;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点,避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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