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招聘公安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公告(40名)
2021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招聘公安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公告(4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华北河北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bgwyw_org,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公安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曹妃甸区公安局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部为男性,具有曹妃甸区户籍。
(二)年龄18-35周岁(1986年12月9日-2003年12月9日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治超岗位实行4班3运转工作模式,能适应倒班工作制。
(五)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执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105=标准体重(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不低于4.4。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有纹身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近期招聘经体检的十里海治超站执法辅助人员、曹妃甸海防管理大队警务辅助人员;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同时需携带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曹妃甸区公开招聘公安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所有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
2.测试成绩评分办法。详见《2021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聘公安交警治超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表》(见附件3),总分100分。
3.测试成绩运用。体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初选。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反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学历高者(以报名提供的证件为准);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年龄较大者。
(五)政审与体检
由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行曹妃甸区公安辅警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85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公安交警治超执法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应聘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1.为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报名、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等各环节,应聘人员均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
2.“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一律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应聘人员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状况。登陆曹妃甸就业网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应聘人员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主要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下载>>>
2021年1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cfdjy.cn/plus/view.php?aid=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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