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北沧州市青县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5名)
河北沧州市青县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2年河北沧州市青县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8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7: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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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青县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县财政局青县编委会办室
2022年青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青县财政局青县编委会办室
2022年青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青县辖区户籍或为青县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青县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辖区户籍。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和资格证书等条件。
(1)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26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出生。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青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27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1日。在青县人民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至8月1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17:00
报名人员登录http://qx2022.ibaoming,net(报名网址)春风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备注:请登录电脑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360浏览器(非兼容模式)、qq浏览器(非兼容模式)。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条件,然后按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注册。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职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审核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6)请考生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和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40220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电话通知考生。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支持支付宝扫码,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各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基础知识占2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学科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体育、信息技术、平面设计、舞蹈、学前教育、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共计13个科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试卷命题、阅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法。
笔试成绩考生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四)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生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青县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
(1)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说课内容及方式
说课内容:一中为高中二年级教材,职教中心和幼儿师范为各学科专业教材。说课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准备。说课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并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10分钟。说课时间:6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
(3)评分方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考生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基层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体检由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
(九)待遇
拟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由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组织实施。青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2022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an.gov.cn/qingxian/c100873/202207/d495d54036d748e5bfe01527f45d59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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