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北唐山市路北区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公告(48名)
河北唐山市路北区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公告摘要
2024年河北唐山市路北区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我区拟面向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48名,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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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路北区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公告正文
唐山市路北区2024年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我区拟面向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4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8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路北区2024年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附件2)。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七)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八)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具体专业名称”包含研究生二级学科名称。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4月16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
2.报名要求:
(1)通过填报表单网络报名。
①扫描下方二维码方式报名:
②点击表单链接方式报名:
点击链接:https://f.wps.cn/g/n1X5LT6C/参与报名。
网络报名只能使用以上两种途径之一提交一次,提交后需要修改填报内容的,请再次进入后点击“查看填写记录”进行修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采取随报随审,请考生在工作时间内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邮件通知审核合格人员下一环节具体事项。请考生确保所留电子邮箱地址(请使用163邮箱)和联系电话正确。
面试时间接近五一小长假,建议尽早报名,以便安排行程。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唐山市路北区2024年第二次赴高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字,通过报名程序上传)
注:请勿提交与本次报名要求无关资料。
(三)考试
1.面试。通过报名审核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以“试讲+答辩”(线下)的形式进行。试讲课程根据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现行教材指定一课进行试讲(具体教材版本及目录见附件四)。具体试讲题目由评审组面试当天确定。试讲时间不超六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四分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十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报考“唐山市第一职专中等专业学校”岗位的考生试讲课程为高中现行教材。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5日,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安排以群内通知为准。
2.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某学科岗位出现拟聘人员不足的情况,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可在同学段、同学科的岗位范围内选择调剂到名额未满的岗位。涉及调剂的学科岗位满额后,不再进行调剂。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选择。
(四)资格审核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体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如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面试合格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具体体检事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唐山市路北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按照本《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办理聘用手续。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路北区。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2024年第二次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和《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2050731(教育局)0315-7215292(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heshida.jiuyeb.cn/Zhaopin/xiaozhao.html?id=1da509a9-114f-f0a0-5baa-089a91080021&typ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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