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保定市县(市、区)人民法院 |
招考职位 |
法官助理职位B |
职位代码 |
130703101093 |
招考人数 |
16 |
学历 |
本科 |
学位 |
学士 |
专业要求 |
法学类 |
其它条件 |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B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地点:满城区(2人)、清苑区(2人)、涿州市(2人)、安国市(2人)、高碑店市(1人)、定兴县(2人)、高阳县(1人)、博野县(2人)、蠡县(2人);博野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
考试用书 |
2021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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